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与长期均衡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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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与长期均衡的关系是(SMC=MR=LMC和LAC=SAC)这两个条件。
因为,完全竞争市场的边际收益和平均收益是相等的,而垄断竞争市场并不相等。
扩展:
厂商在短期内,固定成本已经付出,不可变动,能够变动的是可变成本,因此即使产品价格低于平均成本但高于平均可变成本,厂商还可以生产,生产了不但可以补偿全部可变成本,还能补偿部分固定成本。只有价格低于平均可变成本时,厂商才要停止营业。因此厂商短期均衡的条件是价格不低于平均可变成本的最低点。因此厂商短期供给曲线是厂商边际成本曲线在停止营业点以上(价格大于最低平均可变成本)的那部分线段。
但是,在长期,厂商不但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来调整生产规模,还能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入或者退出行业。这两方面的调整都会一直进行到产品价格等于长期平均成本为止。因此在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厂商长期均衡就是既无经济利润又无亏损的状态。
可见,厂商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至少有两点明显不同:
第一,短期均衡允许有一定亏损,但长期均衡不允许;短期均衡可能获得经济利润,但是长期均衡不可能。
第二,短期均衡的条件是产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价格不低于最低平均可变成本前提下),而长期均衡的条件是产品价格等于长期平均成本。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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