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时隔多年否认偷税,曾经被拍卖19套房子还款,真相到底是什么?
刘晓庆回应2002年因涉嫌偷税被刑拘的事件。她表示:“我本人没有偷税,也没有指使过,经得起审查,重头再来。”这时隔18年突如其来的回应,还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不得不说有点东西!据悉,刘晓庆2002年因涉嫌偷税被刑拘,之后被正式逮捕,她一共被羁押了422天。由于积极补税(拍卖了19套房子),获取保候审,最终免于起诉,只有她公司的总经理被判了刑。
事件回顾据昔日的报道资料显示,2002年7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刘晓庆被依法逮捕。经查实,刘晓庆作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行为已涉嫌偷税犯罪。4月2日,北京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分局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晓庆经典广告公司涉嫌偷税立案调查。
4月4日,北京市地税局将此案依法移送北京市公安局。5月30日,靖军、方利被依法逮捕。6月18日,该案责任人冉一红(又名刘晓红,刘晓庆的妹妹)被刑事拘留。北京市地税局于5月9日依法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96万元解缴入库。
6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晓庆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市公安局所属的北京市看守所8月25日,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公布,刘晓庆还通过参加营业性演出、拍摄广告、提供肖像权以及出租个人房产等途径取得收入,并采取与支付方签订虚假收入合同的手段隐瞒收入;同时,对于未依法纳税的收入,在税务机关通知申报的情况下仍拒不申报纳税。
就在大家都认为刘晓庆会遭受重大处罚时,经历了长达两年多时间的调查取证,刘晓庆最后接到了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通知书。一纸通知书的到来,不仅宣告了刘晓庆提前结束取保候审,真正恢复了“自由身”。
那么令刘晓庆恢复“自由身”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据报道资料显示,在刘晓庆涉税案中,刘晓庆本人只是被暂时羁押在看守所,其本人并没有被处罚和定罪。刘晓庆案是以单位犯罪被起诉,被起诉的是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总经理靖军,而刘晓庆并没有被认定为单位犯罪中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责任人。
作为刘晓庆相关演艺收入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将已代扣的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共计人民币418574.43元隐瞒,不予代为缴纳。因此,根据法院认定,在本案中,偷税的主体是晓庆文化公司,而非刘晓庆。
法院认定,在1996年~2001年期间,晓庆文化公司违反税收征管规定,偷逃各种税款共计人民币6679069.6元。也就是说,在刘晓庆税案中,刘晓庆个人并没有被判定有偷漏税的行为,而是“晓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涉嫌偷税罪。事实查明,公司业务的主要经办人是其妹夫靖军。所以最后入狱的是刘晓庆的妹夫也不是她本人。
刘晓庆这次在微博上公开喊话自己没有偷税漏税的依据或许大概率就是来源于此了。在这个节骨眼上高调站出来回应,想必刘晓庆也是有信心的。希望刘晓庆这次高调回应是真的有十足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