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八旗制度是怎么样的?该制度是由谁制定的?
八旗制是一种兵民合一的治理手段:一般兵丁连同家人,都编入旗下;结合兵勇训练,兵勇农耕所得用来供应全旗人丁的衣食所需。满人史家考证,八旗制度上溯始于 1601 年,当时满族首领努尔哈赤(谥号清太祖)组织兵众,以三百人为一「牛禄」,以此奠定日后汉语「佐领」的架构。
到了 1615 年,按照不同颜色区分组织的方法就此定型:共有八旗,即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每一旗统五「参领哪旁侍」:每参领辖五「佐领」,而佐领即为旗制的基本组织单位,随着满人征幅日广,招降纳叛变多,佐领之数则与日渐增。1634 年,蒙古八旗循相同模式建立,1642 年,降满汉人兵丁日众,亦另建「汉军」八旗。
满族起源于东北女真部落,气候严寒,生存条件差。但他们擅长骑射、耐苦寒,是天生的战士。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启芦部,面临着怎么统治的问题,他改进了传统的“牛录制”,于是带着他的八旗制度来了。
八旗制度从氏族制度中发展而来,早期女真各部外出打猎实行“牛录制”,十人为一单位按氏族出行,各出一箭,以一人为头目,头目称为“牛录额真”。
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后,开始了和明朝的拉扯,1601年,为了强化自己的势力,他把十人一单位的牛录制度,改成三百人一牛录,牛录成为最基本的军事和行政单位。每五“牛录”为一“甲李吵喇”,每五“甲喇“为一”固山“,也称旗,开始时有黄、红、白、蓝四旗,后来居上镶黄、镶红、镶白、镶蓝。此时八旗加起来六万多人。
八旗制度是一种行政组织,具有行政、军事和生产三个方面的职能,平时耕种打猎,战时出征。此时的八旗是一种联合共治。借着制度上的灵活性,满族可以倾国而来、倾国而去,把资源和效能发挥到极致,努尔哈赤在与明朝的战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努尔哈赤是八旗的最高统帅,旗主一般由努尔哈赤的子侄担任,八旗旗主听他指挥。旗主在旗内享有至高的权力,旗内军民效忠旗主,旗主效忠努尔哈赤。凡遇军政大事,必须召集八旗旗主商议。出征时八家平摊军备,战利品和奴隶由八家平分。
八旗制度有个不可忽视的缺点,为领导者所不容,那就是旗主的权力太大。皇太极削弱了三大贝勒的权力,自己担任镶黄、正黄、正白三旗旗主,后来这三旗被称为上三旗。
皇太极不断削弱旗主的权力,加强自己的权力。清朝入关后,雍正大肆屠杀亲贵,派出自己的亲信直接管理旗务,强迫旗丁脱离与旗主的关系,直接隶属于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