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综合保险赔偿
企业财产保险的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全部损失。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
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主要险种之一,其常用的保险类别是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和综合险。
遭遇企业财产保险事故的处理办法:
一、出险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通知保险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二、尽可能在事故现场变动和维修前让保险公司派员查勘现场。任何情况下损失财产应保留在现场以备查勘,如须立即修复、变动现场,应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多方位拍照,保留有关证据;
三、录证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
四、保险人与公估公司理算人查勘时给予足够的协助;
五、必要时索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鉴定机构、公安、消防、水文、气象等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如发生偷盗或恶意损坏,拨打110通知公安机关,发生火灾拨打119通知消防部门;
六、如损失是由第三方责任造成,被保险人应以书面的形式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并要求对方给予书面答复。在未获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放弃对其它责任方的索赔权利;
七、在保险人赔付后向有关责任方追偿的过程中,向保险人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有助于保险人实现追偿权益;
八、保存所有因损失引起的费用的详细证明记录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