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第97条之规定 疑惑?

按照新法第97条之规定,若是2005年签订的合同期到2010年,合同中有高额违约金条款,那么到了新法施行之后,在2009年,劳动者即使提前30天书面辞职,也依然要赔偿这个... 按照新法第97条之规定,若是2005年签订的合同期到2010年,合同中有高额违约金条款,那么到了新法施行之后,在2009年,劳动者即使提前30天书面辞职,也依然要赔偿这个高额违约金了(除去第22.23条的情形)???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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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却英发lk
2008-03-29 · TA获得超过125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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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目前的情况就是你说的这样。现在这个问题很普遍,据说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出来后会对这个问题进一步详细说明,拭目以待。
火车上的猪
2008-03-29 · TA获得超过4608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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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当然的,有什么问题吗?我觉得法律规定的已经很清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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