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第97条之规定 疑惑?
按照新法第97条之规定,若是2005年签订的合同期到2010年,合同中有高额违约金条款,那么到了新法施行之后,在2009年,劳动者即使提前30天书面辞职,也依然要赔偿这个...
按照新法第97条之规定,若是2005年签订的合同期到2010年,合同中有高额违约金条款,那么到了新法施行之后,在2009年,劳动者即使提前30天书面辞职,也依然要赔偿这个高额违约金了(除去第22.23条的情形)???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展开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展开
2个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