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现在这个房子,原来130万,现在涨到至少两百万以上,她老婆要求针对增值的七十万进行分割,理由是这是他们的婚后所增值的共同财产,我同学认为,房子是他婚前所购,虽然增值,也是市场所为,跟他们的婚姻关系毫无关系,难道他不结婚,房子就不升值了?
从新婚姻法角度,应该保护婚前财产,但是对于他老婆的要求,法院会认同吗? 展开
2019-03-01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婚前房产,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产依照法律依据是只属于一方的;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证上也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那这婚前房产就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对于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是涉及到了离婚财产分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及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是可以进行分配的。对于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等问题,因为情况各有不同,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知识和实务能力,更好的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还贷,他老婆一分钱也没出啊,而且都是他父母和他自己的收入还的。
他父母的不算,但如果是他的收入,婚后的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2、建议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贷款怎么主张权利,贷款的钱他一分都没有还,她凭什么主张所谓的权利?
2, 你同学没进行登记,那这房子就是共有财产,按离婚时点的评估价来分配。
什么是婚前财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