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上,公民和人民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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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常识中,经常会出现公民与人民这两个概念,并且在经济常识中还有一个与它相近的概念:国民。所以我们把它们一起区别一下。 正确理解公民、人民、国民的涵义 公民、人民、国民这三个近似概念,经常出现在一些法律条文、书籍、报刊上,弄清它们的涵义并加以区分,是十分重要的。现浅释如下: 公民一般是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凡取得某国国籍,就成为该国的公民。各国公民通常是由各国国籍法确认的。国籍法是取得、丧失和恢复国籍的法律。我国新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就说明这些公民有资格依照宪法和法律享受公民的权利,承担公民的义务。这是中国国籍区分中国人与外国人的一个根本标志。我国公民,没有年龄、性别、民族、种族、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文化程度等的限制,无论其社会政治地位、出身成份、历史情况有何不同,无论是否犯罪、是否属于敌我矛盾,都是我国公民。 公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是有严格区别的。公民是法律确认的,是一个法律概念,指的是个人。它表明主权国家与居民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说明公民是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 人民是政治概念,它是以阶级内容来划分的。人民与敌人是相对的称谓,人民的对立面是敌人,人民通常是指整体。在不同的国家或在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的概念是不同的。在我国现阶段,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以及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围。由此可见,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要广泛得多。由于公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在使用它们时应加以区别。例如,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在同一部宪法中,两个条文却用了“人民”、“公民”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首先,宪法规定我们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口。因此,宪法第二条用了“人民”一词,充分表明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假如用“公民”一词,就意味着所有的中国人、包括敌对阶级分子在内,都要分掌国家大权,这显然会混淆敌我关系。其次,对于我国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应给予保护。我国宪法确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说的公民,不仅包括人民,还包括敌对阶级分子,也包括那些被剥夺或暂时限制了政治权利的人,以及正在监狱或劳改队服刑的犯人。对这些人,国家法律仍然要保护他们的其他合法权益,因此,“公民”这个概念与“人民”的概念不同,它是从法律意义上说的,表明国家确认居民的法律地位,居民应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 “公民”与“国民”在现代词义上称作同义词。而在法律术语上,目前多数国家都使用“公民”,但也有少数国家,例如,日本就使用“国民”一词。在我国,这两个词是通用的。 例如,国家的经济计划中,就提“国民经济计划”、“国民收入等”。因此,在学习法律基本知识和阅读一些有关报刊文章时,特别在使用上,弄清“公民、人民、国民”这三个概念的不同涵义,是十分重要的。否则,就会引起一些不应有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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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不是法律概念。公民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人民主权理念里,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
“应该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级阶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人民主权理念里,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
“应该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级阶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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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都属于公民,是法律概念,而人民是政治概念,说直白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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