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款最终会打到谁的账户
展开全部
一、交通事故理赔款打给被保险人或受害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保险公司可以选择向被保险人或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当理赔应当在抢救费用支付或者垫付完毕后 ,才可乎老以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 ,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 ,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中顷仔十九条规定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 ,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 ,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卖汪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 ,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理赔款打给保单受益人。通常情况下 ,被保险人本人为报销型理赔款或者非身故型保险金的法定受益人 ,合同指定的受益人或者默认的保险金受益人为身故型保险金法定受益人。同时 ,在遭遇车险理赔的情况时 ,一般情况下 ,车主为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受益人。
二、保险理赔的方式
1、赔偿:按照被保险财物在出险时的受损情况 ,保险公司以保险额为基础对被保险人受到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的金额等最多与受损的被保险财物的价值大体相同 ,因为保险赔偿具有补偿性 ,所以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只是被保险财物实际损失的部分;
2、给付:对于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为人的生命或者身体器官等作为保险标的人身保险 ,当被保险人受到损害时 ,保险公司按照签约保单时约定的额度给付被保险人或者相关受益者保险金。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