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捅死人”根据行为人不同的主观心态可能涉及三个罪名,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以及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三个罪名分别被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二百三十三条以及二百三十四条。其中,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17年《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三章第4条规定,对于有自首情节的,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综上,捅死人要区分行为人的主观心态认定为不同的罪名。有自首情节的,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具体判处多少年,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综合判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7年《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