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没有还清可以过户吗?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车贷没还完,是不能过户的。因为车这段时间抵押在银行,属于抵押物品。还有车辆登记证也抵押在银行,也就是通俗说的大绿本。在还清贷款之前,车是不能买卖和过户的。
如果想过户的话,也必须等到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关系之后,这时才有车辆所有权。如果实在想过户的话,可以私下协议,车先给过户的开着,车主再继续还贷就行,不冲突的。
拓展资料:
车辆不能过户:
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2、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3、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4、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
5、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6、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7、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8、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百度百科:车辆过户
展开全部
车贷没还清不可以过户。
车贷没还清的,车主还没有取得车辆的所有权,所有权还在贷款银行,而办理过户登记需要所有权凭证、所有权转移凭证,需要将车贷还清才可以。
【拓展资料】
相关知识补充: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汽车贷款俗称“车贷”,是现代汽车购买的一种主要消费形式,它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包括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计、结息办法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一) 第三方全程担保加所购车辆抵押。
1.法人全程担保加所购车辆抵押,包括我行合作的汽车经销商、专业担保公司、汽车生产商等合作方。
2.自然人全程担保加所购车辆抵押。借款人和保证人均需符合我行无担保客户准入标准。
(二) 保险公司提供全程履约保证保险。
(三) 专业担保公司提供全程担保。
(四) 阶段性担保加所购车辆抵押。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可为汽车经销商、专业担保公司、汽车生产商等合作方,也可为抵押、质押担保,以及自然人担保方式。
(五) 仅以所购车辆抵押。借款人在办妥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可仅以所购车辆抵押。
(六) 房产抵押。抵押物限于住房、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
(七) 质押。质物限于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单。
车贷没还清的,车主还没有取得车辆的所有权,所有权还在贷款银行,而办理过户登记需要所有权凭证、所有权转移凭证,需要将车贷还清才可以。
【拓展资料】
相关知识补充: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汽车贷款俗称“车贷”,是现代汽车购买的一种主要消费形式,它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包括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计、结息办法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一) 第三方全程担保加所购车辆抵押。
1.法人全程担保加所购车辆抵押,包括我行合作的汽车经销商、专业担保公司、汽车生产商等合作方。
2.自然人全程担保加所购车辆抵押。借款人和保证人均需符合我行无担保客户准入标准。
(二) 保险公司提供全程履约保证保险。
(三) 专业担保公司提供全程担保。
(四) 阶段性担保加所购车辆抵押。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可为汽车经销商、专业担保公司、汽车生产商等合作方,也可为抵押、质押担保,以及自然人担保方式。
(五) 仅以所购车辆抵押。借款人在办妥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可仅以所购车辆抵押。
(六) 房产抵押。抵押物限于住房、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
(七) 质押。质物限于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