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师在讲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摊余成本时,所说的折价相加,溢价相减的原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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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推荐于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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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利率法下,债券投资的每期实际利息收入等于债券的每期期初账面价值乘以实际利率。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随着债券溢价(折价)的分摊而减少(增加),因此,所计算出的利息收入随之减少或增加。每期利息收入和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的差额,即为每期溢价折价的摊销额。
假设是溢价,由于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利息是不变的,而每期利息收入则是逐渐减少的,所以两者之差是逐渐增大的,即摊销的溢价逐渐增大,比起按直线法摊销的溢价来说,按实际利率法第一年摊销的溢价一定小于按照直线法第一年摊销的溢价。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金额每期不变)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溢价(金额逐期增加)
投资收益 (金额逐期减少)
假设是折价,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金额每期不变)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折价) (金额逐期增加)
贷:投资收益 (金额逐期增加)
综上所述:溢价时,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期减少;折价时,逐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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