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真正有效地改变和成长?
日常生活中,合乎常理及遵从逻辑的思维方式,确实是一种解决之道;但有时候中规中矩的做法反而导致失败,而看似不合逻辑和非理性的行动,却出乎意料地使问题得以改善。
这种矛盾悖论的现象,正是本书所要探讨的主题。
这本书出于作者们研究“变”的有趣现象。将他们的方法概念化,介绍其基本架构。把他们检验自己预设的前提之所得,试图做一系统介绍。
如果你对眼下的生活不满意,尝试改变,却总以失败告终,那么读一读这本书,定会有所助益。
每个人界定和解决问题的方式都带着个人特性。这种特性受文化属性影响。有人以变应变,有人以不变应万变。
法国有句谚语,变得越多,越是不变,这话道出了变与不变之间难解而自相矛盾的关系。
这说明一个普遍的原理,即人的知觉和思想都是相对的,必须通过比较和对照才能运作。(道德经在这方面的阐述很深刻。)
问题的发生不是绝对的,也不是源自事物的天性,而是因人而异、依观点而定, 众生是立场的 。
作者借用数理逻辑中的 群论 和 逻辑类型论 来介绍和厘清变与不变相互依存的奇特现象。
群论产生于19世纪初,而“群”一词乃法国数学家埃瓦里斯特·伽罗瓦所创用。
群论很深奥,但是其涉及的元素与整体之关系的基本假设,则相当简单。
群由具有某一共同特征的成员所组成,具有下列特性:
群论提供我们一个架构,以思索一种变化,该变化可以在某系统之内发生,但系统本身维持不变。
可光是群论无法提供模型,以解释那些超越某既定系统或某参考架构的变化,所以又引入逻辑类型理论。
这个理论和群论一样,也是以一组因某一共同特性而结合在一起的“东西”作为出发点,整体的组成分子也叫做成员,不过整体本身不叫群,而是称为种类。
逻辑类型论有一基本公理: “凡涉及某集合的全部成员者,必定不是该集合的一员。”
人类是所有个体集合的种类,但是人类本身并非一个个体。这两者属于不同层次,若想以其中一个来解释另一个,势必导致荒谬与混淆。
带给我的启发: 万物是分层的 。
对于“变”的逻辑种类分层,作者用了一个生动例子。
简单而常见的变化方式为运动,亦即位置的改变。但是运动本身也可能起变化,即加速或减速,这是位置的变化之变化[或称为后设变化]。再高一个层次,还有加速(或减速)的变化,于是就成了位置的变化之变化之变化[或称为后设的后设]。
我们想要改变,于是付出相应努力,但是如果这些努力只是影响在同一种类中的成员,改变必然以失败告终。
这就引出了本书的核心概念:第二序改变 。
举个比较实际的例子:一个做梦的人,梦中可以做很多事,比如吃喝嫖赌等等。但无论怎么做都没法结束梦境。我们把这种变化称为第一序改变 。跳出梦境的唯一方法,涉及到一个由梦到醒的过程,显然苏醒不再是梦的一部分,这就是第二序改变 。
所以第二序改变,是层次的变化,即系统结构或内部秩序规则的变化。(有本书《最小阻力之路》讲的就是改变生命的结构,引导最小阻力的发生路径变化。很不错的一本书,之后也会写一篇相关推荐。)
当问题A发生时,一般逻辑往往会用其对立面非A来应对。但第二序改变原则是既不是A,也不是非A。
这一问可以用来使人们跳出二分法陷阱的选择困难当中,跳到更高的逻辑思维层次去思考。这就是超脱。
作者还给出了一个第二序改变的方法:重新框定问题。
哲学家Epictetus说,不是事情本身令我们困扰,而是我们所持的关于事情的意见在困扰我们。即任何意见(或是所赋予的意义、观点)是对该意见或观点这一客体的后设层次,亦即另一较高的逻辑层次。或是如莎士比亚所言,没有什么事情是好或坏的,只不过是人们的思考让事情是好或是坏。
更进一步说,Epictetus的想法中,是我们对于事物的意见,例如,我们所赋予它的意义及价值,决定了一件事物的种类属性。
当我们一旦赋予某一类事物特定的价值或意义后,便很难用另一种属性(意义或价值)去看待它。
比如日本人不吃鸡爪,德国人不吃蟹,但我们特别爱吃。有些人爱吃虫子但我反正接受不了。有其他东西吃,我绝不会去吃虫子,只有在饥荒时,虫子对我而言,才会变成可以吃的食物。
所以重新框定,是一种“第二序改变”的技术。它把一个客体事物的种类成员改变成另一相等效的种类成员,或者说,将这一新的种类成员引进我们的概念中,并使我们能用一种新的观点去理解事物。
《改变》这本书让我对格物有了新的理解。格物就相当于数学中的求导,体认到事物更高的维度,每次格物,对于万物之理的认识层次就高一阶。
科学的思考逻辑将“解释”视为“改变”的先决条件,即是先知后行。为什么一直扮演着一个决定性的角色。但是,生活中我们真正的困惑,是在问是什么,(what 而不是 why)即问题的情境是什么,此时此地发生了什么事?这需要我们直接在行动中理解,而不是脑中空想。
维特斯坦根在《哲学研究》一书中指出“如果我们不去问‘为什么’而直接去探究现象所发生的重要事实,往往可以发现,事实会引导我们去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