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包括哪三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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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地处南海之滨,珠江口东侧,北与广东省深圳市相连,主要由香港岛、九龙、新界三部分组成。
“香港”既可以指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可以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香港岛。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理范围实际上是由香港岛、九龙、新界三部分共同组成的。
直到19世纪香港仍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渔村,所以香港作为城市的历史并不长,然而香港出现人类活动足迹的历史却并不短:上古时期生活在如今香港土地上的主要是古代百越部族中的南越部族。
香港的历史:
香港在汉代隶属于南海郡博罗县。从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起如今的深圳、东莞、香港等地均隶属于宝安县管辖。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宝安县更名为东莞县。相传“东莞县”这一名称是因为境内盛产水草(莞草)而得来的。
明万历元年(1573年)东莞县被拆分为东莞、新安两县。拆分后的东莞县就是今天广东省东莞市的前身,而被拆分出来的新安县则包括今天的深圳、香港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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