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基数上限
法律分析:(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7786元,下限为5557元。
(二)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53.82元。
(三)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64.84元。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基数下限为3613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2.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43.36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3565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4713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78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按照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16.78元、失业保险费7.23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