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班有女生25人,占全班人数的五分之七,则( )人数÷( )人数=七分之五,( )人数÷七分之五=(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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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除法应用:
1、(女生)人数÷(全班)人数=七分之五;
2、(女生)人数÷七分之五=(全班)人数。
1、(女生)人数÷(全班)人数=七分之五;
2、(女生)人数÷七分之五=(全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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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人数÷全班总人数=5/7
女生人数÷5/7=全班总人数
女生人数÷5/7=全班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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