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增值税,必须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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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伴随着17年6月财税56号文出台,资管产品增值税征收办法基本落地,12月25日财税部门又公布了90号文,再为资管增值税打上两项补丁。18年开始资管产品增值税即将开始征收,在此我们再针对投资者关注的资管增值税各方面话题进行梳理探讨,主要内容如下:
一、资管增值税的来龙去脉
(一)财税36号文明确需缴纳增值税的金融服务范畴,与资管行业相关的主要是三种:
1、贷款/类贷款服务:资金贷出获得利息的,其中取得的全部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其中第三条是对资产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进行缴纳增值税。
(二)财税56号文对资管产品增值税的进一步明确,主要包括:
1、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资管产品管理人与资管产品的范围(基本涵盖了目前金融机构的各类型资管产品);
3、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三)总结如下
资管增值税是针对资管产品的增值税,以管理人作为纳税人,适用3%税率与简易计税计算方法(普通金融机构一般按6%可抵扣计算),对于资管产品而言,主要是收到的利息收入与金融商品转让带来的价差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哪些资管产品需要缴纳增值税
(一)范围如下
根据56号文的约定,几乎所有境内金融机构资管产品都需要缴纳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原文明确提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以及财税部门规定的其他产品)。
(二)下面我们再讨论具体哪些资管产品运营行为会产生增值税
1、利息收入:对于保本收益属于利息收入,要征收增值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对于持有资管产品而言,由于大部分资管产品都不承诺保本,因而持有资管产品带来的利息/分红一般是免税的。
2、金融商品转让方面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从而常见金融投资品种的转让都在增值税缴纳的范畴内。对于转让产生的销售额,计算方式为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目前倾向于认为开放式产品赎回可以不记为金融商品转让。即纳税人申购基金和赎回基金过程中,所有权没有发生变更。
几类资管产品投资不同标的时可能遇到的增值税情况如下:
(三)缴纳时间点
缴纳义务的确认按照实际付息发生日、转让发生日来确认,机构汇总计算后,按季度缴纳。
举例来说,如果利息为按年支付,付息日在7月30日。则在没有实际收到利息的季度里没有缴税义务,等到7月30日收到利息时产生缴税义务,9月30日(三季度末)结束后机构汇总该季度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在10月初申报,并在10月20日附近进行缴纳(不同地区对时间点要求略有差异)。
如何计算:
利息的销售额=全部利息收入
转让价差的销售额=卖出价 – 买入价(可正负抵扣)
应纳税额=销售额(含增值税)×征收率/(1+征收率)
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应纳税额×12%
三、对市场如何影响?
(一)资管机构的准备工作
由于资管增值税是直接将管理人作为纳税人,而非代扣代缴人,这就需要管理人去和投资人(委托人)沟通对于增值税的处理方式。一个比较自然的处理方式是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明确增值税是否可以从产品净值中扣除。尤其是对于通道类产品,资产管理人收取的费率极低,但需要履行缴纳增值税的义务,如果不能从产品净值中扣除的话将给管理人带来较大的损失,当然随之而来的就是成本重新测算和定价的问题。
由于问题本质就是双方如何分担的问题,除了直接从产品资产中扣除外,调整管理费率,另行支付都是可以考虑的选项。最常见的就是从产品中进行扣除。
五、对资管行业的经营分析
(一)公募基金优势较为明显
由于公募基金明确可以免去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增值税,是各类型资管产品(不考虑社保账户)中惟一具有“优势”的产品,再叠加公募基金可免所得税的条款,使得公募基金在税收上是优势最为明显的资管品种。
(二)保本资管产品会产生额外税费
由于保本资管产品产生的收益会被计做利息,产生另一重增值税,所以保本资管产品是相对不利的(不论最终由投资人或管理人来承担)。当然伴随着未来《资管新规》的正式出台,“打破刚兑”的推进,保本资管产品本身应该也是萎缩的。
(三)银行理财等零售渠道产品
资管增值税对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影响并不会太大,如果按免税资产占比三分之一来估计,那么对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影响(或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影响)应该在8-10bp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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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17年6月财税56号文出台,资管产品增值税征收办法基本落地,12月25日财税部门又公布了90号文,再为资管增值税打上两项补丁。18年开始资管产品增值税即将开始征收,在此我们再针对投资者关注的资管增值税各方面话题进行梳理探讨,主要内容如下:
一、资管增值税的来龙去脉
(一)财税36号文明确需缴纳增值税的金融服务范畴,与资管行业相关的主要是三种:
1、贷款/类贷款服务:资金贷出获得利息的,其中取得的全部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其中第三条是对资产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进行缴纳增值税。
(二)财税56号文对资管产品增值税的进一步明确,主要包括:
1、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资管产品管理人与资管产品的范围(基本涵盖了目前金融机构的各类型资管产品);
3、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三)总结如下
资管增值税是针对资管产品的增值税,以管理人作为纳税人,适用3%税率与简易计税计算方法(普通金融机构一般按6%可抵扣计算),对于资管产品而言,主要是收到的利息收入与金融商品转让带来的价差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哪些资管产品需要缴纳增值税
(一)范围如下
根据56号文的约定,几乎所有境内金融机构资管产品都需要缴纳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原文明确提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以及财税部门规定的其他产品)。
(二)下面我们再讨论具体哪些资管产品运营行为会产生增值税
1、利息收入:对于保本收益属于利息收入,要征收增值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对于持有资管产品而言,由于大部分资管产品都不承诺保本,因而持有资管产品带来的利息/分红一般是免税的。
2、金融商品转让方面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从而常见金融投资品种的转让都在增值税缴纳的范畴内。对于转让产生的销售额,计算方式为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目前倾向于认为开放式产品赎回可以不记为金融商品转让。即纳税人申购基金和赎回基金过程中,所有权没有发生变更。
几类资管产品投资不同标的时可能遇到的增值税情况如下:
(三)缴纳时间点
缴纳义务的确认按照实际付息发生日、转让发生日来确认,机构汇总计算后,按季度缴纳。
举例来说,如果利息为按年支付,付息日在7月30日。则在没有实际收到利息的季度里没有缴税义务,等到7月30日收到利息时产生缴税义务,9月30日(三季度末)结束后机构汇总该季度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在10月初申报,并在10月20日附近进行缴纳(不同地区对时间点要求略有差异)。
如何计算:
利息的销售额=全部利息收入
转让价差的销售额=卖出价 – 买入价(可正负抵扣)
应纳税额=销售额(含增值税)×征收率/(1+征收率)
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应纳税额×12%
三、对市场如何影响?
(一)资管机构的准备工作
由于资管增值税是直接将管理人作为纳税人,而非代扣代缴人,这就需要管理人去和投资人(委托人)沟通对于增值税的处理方式。一个比较自然的处理方式是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明确增值税是否可以从产品净值中扣除。尤其是对于通道类产品,资产管理人收取的费率极低,但需要履行缴纳增值税的义务,如果不能从产品净值中扣除的话将给管理人带来较大的损失,当然随之而来的就是成本重新测算和定价的问题。
由于问题本质就是双方如何分担的问题,除了直接从产品资产中扣除外,调整管理费率,另行支付都是可以考虑的选项。最常见的就是从产品中进行扣除。
五、对资管行业的经营分析
(一)公募基金优势较为明显
由于公募基金明确可以免去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增值税,是各类型资管产品(不考虑社保账户)中惟一具有“优势”的产品,再叠加公募基金可免所得税的条款,使得公募基金在税收上是优势最为明显的资管品种。
(二)保本资管产品会产生额外税费
由于保本资管产品产生的收益会被计做利息,产生另一重增值税,所以保本资管产品是相对不利的(不论最终由投资人或管理人来承担)。当然伴随着未来《资管新规》的正式出台,“打破刚兑”的推进,保本资管产品本身应该也是萎缩的。
(三)银行理财等零售渠道产品
资管增值税对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影响并不会太大,如果按免税资产占比三分之一来估计,那么对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影响(或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影响)应该在8-10bp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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