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申领成功后,去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口岸备案;去海关报关;货物出口海关打印出报关单后找出该核销单及对应的报关单;进行交单;去外管局核销;报送成功后5天左右可以去国税办退税。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1、查阅相关文件,领取登记表
企业应当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出口产品经营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登记证之日起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申报受理
出口退税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应当按照登记表和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并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报送税务机关。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收到企业的正式申请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发给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变更或注销
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者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者注销退税登记。
扩展资料:
1、出口企业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批准文件和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授权书,向主管退税业务的地方税务机关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海关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企业、退税机关、基层退税部门、企业各一式三份)申请办理退税登记证。
对外贸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增值税防伪税控部门开具的系统中,退税(以国家实时政策为准)部门应要求外贸企业自开具发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证明手续。
2、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在首次委托出口经营前,应当持委托出口协议、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税务登记证,向主管退税业务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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