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法律知识
离婚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了两大方面: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人身关系方面主要有:(1)夫妻关系:会导致配偶身份的解除,忠实义务的终止,双方均有再婚的权利;(2)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在财产方面主要有:(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2)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