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留给爸爸妈妈的房产姑姑有权力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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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来分析一下。
1.“爷爷奶奶留给爸爸妈妈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爸爸妈妈的名字,姑姑没有权利继承。如果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姑姑有权利继承。因为爷爷去世后,他的房子变成了遗产,你的爸爸和姑姑是第一继承人,他们俩都有权利继承。
2.如果爷爷奶奶去世前有 有效的遗嘱,并且遗嘱上明确写着“我的房产给我的儿子,”,姑姑是没有权利继承的。因为爷爷去时候,遗嘱开始生效。
3.如果爷爷奶奶去世前留了遗嘱:“我的房产给我的子女”,姑姑是爷爷奶奶的女儿,所以姑姑有权利继承爷爷的房子。
综上所述,需根据具体问题 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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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爷爷奶奶留给爸爸妈妈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爸爸妈妈的名字,姑姑没有权利继承。如果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姑姑有权利继承。因为爷爷去世后,他的房子变成了遗产,你的爸爸和姑姑是第一继承人,他们俩都有权利继承。
2.如果爷爷奶奶去世前有 有效的遗嘱,并且遗嘱上明确写着“我的房产给我的儿子,”,姑姑是没有权利继承的。因为爷爷去时候,遗嘱开始生效。
3.如果爷爷奶奶去世前留了遗嘱:“我的房产给我的子女”,姑姑是爷爷奶奶的女儿,所以姑姑有权利继承爷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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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在去世之前,如果写了遗嘱,是只给你的爸爸妈妈。或者说只给你的爸爸。那么这个房产姑姑是没有权利继承的。你的爷爷奶奶在去世前没有写遗嘱。也没有把房产改成你爸爸妈妈的名字。或者是改成你爸爸一个人的名字。那么你的姑姑就有权利继承。因为他也是你爷爷奶奶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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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爸在与你妈离婚时已将全部房产给了你妈,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说明你爸与那个女人结婚前没有个人财产,你爸与那个女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不过前提是你爸与那个女人没有关于财产的特殊约定(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既然是共同所有,按照法律规定,首先应该分出共有人部份,即将那个女人那一半分出,剩下一半作为遗产分配,由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即你与你妹、那个女人、以及你爸与对那个女人所生的儿子继承(依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分割遗产时,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既然是共同所有,按照法律规定,首先应该分出共有人部份,即将那个女人那一半分出,剩下一半作为遗产分配,由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即你与你妹、那个女人、以及你爸与对那个女人所生的儿子继承(依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分割遗产时,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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