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幼儿园入学条件是什么?
1、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实际居住1年及以上(即入园前一年8月31日前办理临时居住证,且至入园前无中断)。
2、父母至少一人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父母至少一人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的(即入园前一年8月前开始,按规定连续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目前在各幼儿园上托班的幼儿,如需就读公办幼儿园小班的,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4、在坚持“就近入园”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各区域登记情况,结合各园(包括民办园)资源的可容纳度,确定学区范围。
首先满足同时具有镇区户籍和房产证,或户口挂靠在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的(同时具有镇区户籍和房产证)幼儿入园。其次在班额和学额尚有空余的情况下,解决持有房产证或持有购房合同且已全额付清房款的幼儿入园。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的有效暂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
7、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8、浙江省籍学生须提交《义务教育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