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保险包括哪些
灵活就业保险主要包含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两种险种。
1、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商业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以街道、社区等组织形式,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上门维修服务等各种劳务人员。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指一种保险政策,有一类没有固定的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针对这类人的养老保障,国家颁布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3、拓展资料: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灵活就业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不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拓展资料:
对于没有在公司单位上班的灵活就业者来说,可以选择自行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但是只能交养老险和医保,而且需要自己承担所有的保费缴纳责任。此外,缴纳灵活就业社保,还要求参保人有当地户籍,不过很多地方只要有当地居住证的话,也是可以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的。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1、凡户籍在各县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凡户籍在各区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