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税收程度如何?
清朝是最“轻徭薄赋”的朝代,长期行低税率政策。
一、晚清财政概况:
清王朝“中央政府的财政制度是相当程度地浮在表面上的”。
清王朝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实行“轻徭薄赋”的朝代,它在长时间里实行低税率政策。甚至在正常时期,帝国官僚政治的组织虽然在形式上是高度集中的,仍不能深入到中国的社会(包括这个社会中那些构成经济的方面)中去。中央政府通常将其经济作用只限于要求分享一部分生产中比较固定的经济所得,以及保持国内安定和防御外患以确保下一年的再生产。
这个作用当然符合儒家政治思想的主流。但是在帝国长达两千年的不同时期中,为了摆脱经济中的消极无为状态,曾利用过在支撑帝国制度的儒-法思想混合体中较为活跃的法家体系,王莽和王安石的‘改革’就是明显的例子。但是,极为保守的清朝也许是特别难以摆脱经济上的消极无为状态的,因为它一直感到自己是异族,所以决心通过维护儒家的正统来证明自己统治的合法性。
在整个清王朝时期,土地税不具有扩张性,它自1711年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后就再也不能随人口的增长而增加了。各省上缴中央的份额只有在新垦地纳入税册时才会有所提高,而各省却很少把土地税增加的情况上报中央。这直接影响了清廷的财政收入。晚清政府也没能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继续维持着低税率。
鸦片战争前,在清政府的财政收入结构中,田赋一直是支柱性的财源。在晚清时期,田赋虽然还是很重要的收入来源,但它的支配性地位已被关税和厘金所取代。1854年以后成立的外国人管理的海关正式规定向对外贸易征收关税,并把收入上缴给中央政府而不归各省掌握。1894年的关税比1864 年增长了近2倍,在收入结构中的比重由1:7左右上升到1:4左右。
二、晚清财政与国家的调控能力:
由此看出清政府调动国家与社会资源的能力极其有限。财政是一国政府实现其各项职能的重要手段,财政资源的有限性必然导致政府效能的有限性。
三、晚清财政与国家主权:
晚清政府财政所陷入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自身主权的逐步丧失,同时,主权的逐步丧失又是清政府财源枯竭的一个重要原因,两者互为因果,使清政府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恶性循环之中。
四、晚清财政与近代民族国家观念的形成:
财政基础在不断地分散化,地方拥有了比中央更多的资源,而且大量拖欠国库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