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的三大自然灾害是
黄河流域的三大自然灾害是旱灾、水灾和水土流失。
1.旱灾:黄河流域大部分地区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带,降雨量偏小,而且时空分布不均匀,致使干旱频繁,旱情严重。在公元前 1766 年至公元 1945 年的 3711 年中,有大旱成灾记载的就有 1070 多年。其中仅清代就发生 201 次,平均一年多就要遭受一次旱灾袭击。鸦片战争以后的 100 多年间,黄河流域的大旱更以人口大量死亡、损失惨重而载入史册。据记载,光绪三至五年(1877 年~1879 年),晋、冀、鲁、豫四省连续大早三年,死亡 1300 多万人;民国 31 年至民国 32 年(1942年~1943 年)的大旱灾,仅河南省就饿死几百万人。
2.水灾:黄河流域不仅旱灾严重,而且最为瞩目的还是下游的洪水灾害。公元前 602年至公元 1938 年的 2540 年中,黄河决口泛滥的年份就有 543 年。有时一年之中多次决溢,所以共计决溢次数 1590 多次。黄河决溢,造成的灾害范围和灾情都是十分严重的。
3.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是黄河流域又一大严重的自然灾害。流域黄土高原地区(包括鄂尔多斯高原)水土流失面积 43.4 万平方公里,平均每年每平方公里流失土壤 3700吨。严重的水土流失使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持续恶化,阻碍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且大量泥沙进入黄河,淤高下游河床,也是黄河下游水患严重而又难于治理的症结所在。黄河下游成为“地上河”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