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兼顾国家利益和当地少数民族实际利益实质上是正确处理什么的关系
在单一民族国家里,民族的分界线与国家的边界线相吻合,国家代表了民族的利益,对民族的忠诚就是对国家的忠诚,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相对简单,也更容易处理。但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实现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和谐,就需要平衡不同的利益主体。 民族与国家关系要实现和谐,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正确处理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多民族国家中,各民族与其所寄寓、所依存的国家之间,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如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发展繁荣等。
同时各民族又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成为不同的利益群体,这是一种客观存在,既不能回避,亦不能否认。 国家利益始终是第一位,是最高和最根本的利益。只有坚持和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民族的具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才能实现。脱离了国家利益而追求民族利益,是舍本逐末,因小失大。因此,维护国家利益是维护民族利益的基本前提。当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不一致时,应以国家利益为重。同时,只要民族存在,民族利益就存在,国家利益就不可能取代民族利益。因此,不讲民族利益,只讲国家利益,就会脱离现实,难以赢得各族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由于在发展的过程中,各种原因导致了发展的不均衡,所以要对民族的合理利益予以考虑和照顾,以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正确处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