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数量指标综合指数所采用的同度量
同度量因素
同度量因素:使若干由于度量单位不同不能直接相加的指标,过度到可以加总和比较而使用的媒介因素
同度量因素
是指批发不能相加的总体过渡到能够相加的总体的因素。为了计算总指数,必须把不能同度量的单位变为可以相加的指标,变成可以相加指标的关键是求出同度量因素。这个因素可以根据有关的经济方程式来确定,如:
单位产品价格×产品产量=产品产值p×q=pq单位产品成本×产品产量=总成本z×q=zq在以上方程式的右边,是经过同度量因素的作用,而可以相加或合并的总体。上面方程式左边第一个乘数为质量指标,第二个为数量指标。
如果要计算数量指标指数(如产品产量),那么就可以用以上方程式的第一个乘数(如价格单位产品成本)作为同度量因素,即由于价格或单位成本的作用,使得不能相加的各种产品的产量变成了可以相加价值指标;对于质量指标指数可以采用数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
在计算总指数过程中,同度量因素除了首先起着同度量的作用外,同时还起着权数的作用。
二)数量指标综合指数的编制
1、数量指标综合指数:是在包含两个因素的综合指数中,固定质量指标因素,只观察数量指标因素变化情况。
编制原则:采用基期质量指标作同度量因素。
计算公式:用综合指数形式编制总指数不仅可以综合地表明复杂总体变动的相对程度,而且可以从绝对量上分析指数化指标变动所带来的绝对效果。
2、数量指标综合指数的同度量因素所属时期的选择,除了采用基期以外,也可以采用某一固定时期,这个固定时期可以同基期一致,也可以不一致。
计算公式:固定时期要每隔若干年后更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