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原土地利用类型
内蒙古高原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是草地。
二、地形地貌
内蒙古高原一般海拔1000~1200米,南高北低,北部形成东西向低地,最低海拔降至600米左右,在中蒙边境一带是断续相连的干燥剥蚀残丘,相对高度约百米。高原地面坦荡完整,起伏和缓,古剥蚀夷平面显著,风沙广布,古有“瀚海”之称。
喜马拉雅运动和新构造运动使高原普遍抬升,并有大规模的玄武岩喷溢,填充了低洼处形成熔岩台地,广布于高原东部,台地呈阶梯状,台面略有起伏。
高原上普遍存有5级夷平面,形成层状高原。内蒙古高原戈壁、沙漠、沙地依次从西北向东南略呈弧形分布:高原西北部边缘为砾质戈壁,往东南为砂质戈壁,高原中部和东南部为伏沙和明沙。伏沙带分布于阴山北麓和大兴安岭西麓,呈弧形断续相连;明沙主要有巴音戈壁沙漠,海里斯沙漠、白音察干沙漠、浑善达克沙地、乌珠穆沁沙地、呼伦贝尔沙地等。
三、土壤分布
内蒙古高原上散布着数址众多,形状多样的封闭和半封闭盆地与洼地。这些水草较好的盆地与洼地在锡盟、乌盟和伊盟的许多牧区地方被称为“塔拉”或“柴登”。
内蒙古高原上的各盆地中发育起来的各类土壤从盆地边缘到盆地底部中心洼地依次排列 着沙石原始地带性土壤环、壤质半水成土壤环、壤质草甸土壤环和盐碱土壤环。这四个基本土壤环的相互结合与更替就构成了盆地中的土壤环状分布规律。
2018-06-11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