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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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 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 按照字面的意思,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 然而,按照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定义,文后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基本介绍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
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
按照字面的意思,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
然而,按照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定义,文后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
很多刊物将对参考文献和注释作出区分,将注释规定为“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列于文末并与参考文献分列或置于当页脚地。
2007年8月20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决定,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
该技术规范概括了文献引证的“注释”体例和“著者—出版年”体例。
不再使用“参考文献”的说法。
目前这两类文献著录或引证规范在我国影响较大,后者主要在层次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中得到了应用。文献格式
(1)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为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适用于“著者和编辑编录的文后参考文献,而不能作为图书馆员、文献目录编制者以及索引编辑者使用的文献著录规则”。
(2)顺序编码制的具体编排方式。
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
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
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
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
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的刊物也将能指示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
作为正文出现的参考文献序号后需加页码或页码范围的,该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作上标。
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制下的参考文献序号,做到序号与其所指示的文献同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一致。
另外,参考文献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准确无误。(3) 参考文献类型及文献类型,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专著M ; 报纸N ;期刊J ;专利文献P;汇编G ;古籍O;技术标准S ;学位论文D ;科技报告R;参考工具K ;检索工具W;档案B ;录音带A ;图表Q;唱片L;产品样本X;录相带V;会议录C;中译文T;乐谱I; 电影片Y;手稿H;微缩胶卷U ;幻灯片Z;微缩平片F;其他E。
注: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在引用文献类型代码标准时,其附录列表中将M解释为普通图书,这要么是列表是出了错要么是引用中的改变。
如果是错误,则我们要清除这个错误;即使是有意的改变也因这种改变容易引起混乱,需要我们探索改进的办法。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
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
按照字面的意思,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
然而,按照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定义,文后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
很多刊物将对参考文献和注释作出区分,将注释规定为“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列于文末并与参考文献分列或置于当页脚地。
2007年8月20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决定,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
该技术规范概括了文献引证的“注释”体例和“著者—出版年”体例。
不再使用“参考文献”的说法。
目前这两类文献著录或引证规范在我国影响较大,后者主要在层次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中得到了应用。文献格式
(1)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为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适用于“著者和编辑编录的文后参考文献,而不能作为图书馆员、文献目录编制者以及索引编辑者使用的文献著录规则”。
(2)顺序编码制的具体编排方式。
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
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
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
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
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的刊物也将能指示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
作为正文出现的参考文献序号后需加页码或页码范围的,该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作上标。
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制下的参考文献序号,做到序号与其所指示的文献同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一致。
另外,参考文献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准确无误。(3) 参考文献类型及文献类型,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专著M ; 报纸N ;期刊J ;专利文献P;汇编G ;古籍O;技术标准S ;学位论文D ;科技报告R;参考工具K ;检索工具W;档案B ;录音带A ;图表Q;唱片L;产品样本X;录相带V;会议录C;中译文T;乐谱I; 电影片Y;手稿H;微缩胶卷U ;幻灯片Z;微缩平片F;其他E。
注: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在引用文献类型代码标准时,其附录列表中将M解释为普通图书,这要么是列表是出了错要么是引用中的改变。
如果是错误,则我们要清除这个错误;即使是有意的改变也因这种改变容易引起混乱,需要我们探索改进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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