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属于什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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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屿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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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民办学校属于什么性质?是事业单位吗? 是属于企业性质,教师也就属于该企业的员工。被聘用后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

问题二:私立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吗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只有公立的学校、医院才属于事业单位一,私立学校、医院不是事业单位。

问题三:民办学校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民办学校系指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照国家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机构。
通俗一点说:民办学校是指依法经国家批准办学文号的民办高校,举办者一般是由大型的公司、企业、或民间组织团体办学。
性质属于事业单位。不是企业单位。

问题四: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到底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 民办学校是民间非营利组织,这个是企业单位。

问题五:学校(民办)是否属于企业? 民办学校是民间组织的一类。民间组织按照有关法规分为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问题六:民办学校的性质是什么? 民办院校一般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者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发生纠纷的适用劳动法。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进行。

问题七:民办学校属于什么性质,是社会团体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学校是民间组织的一类。民间组织按照有关法规分为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问题八:民办学校应当是什么性质的法人机构 民办学校应当是什么性质的法人机构?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西安高校网 人气:172 发布时间:2014-08-07
摘要:一、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缺乏法律依据 1.民法认定民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颁布),我国法人机构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
一、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缺乏法律依据
1.民法认定民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颁布),我国法人机构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四类。
“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第五类”法人,当然与我国出现民办医院、民办学校有关。鉴于人事部和民政部行政管理权限发生交叉重叠,经国务院协调,于1996年将民办的一部分从事业单位中分出由民政部继续管理,并由民政部成立社团管理司专管民办事业单位(后来才被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两类机构。1996年, *** 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2号); 1999年12月,民政部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虽然民办学校在这些法规政策中被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按照法律高于行政法规的法理规则,这些行政法规或政策文件因违背民法这一基本法律,均缺乏法律依据。
2.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明确民政部门是民办学校的唯一登记机关。《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颁布)第18条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18条补充了民办学校登记手续的规定。但二者均没有提到登记机关一定就是民政部门。
而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中也没有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法律高于行政法规”和“后法高于前法”的法理规则,民政部门受理民办学校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已经缺乏法律依据。

二、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有法可依
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民办学校单位性质问题已有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虽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曾经规定不能以国有资产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民办促进法》并没有禁止以国有资产出资举办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7条更是明确规定可以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学校。
在理论上,《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法律层级高于行政法规,更是制定政策的依据。国务院制定的两个行政法规不应存在互相对立的矛盾。实践上,同属于国务院令,应依照“后法高于前法”的法理规则,立即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依法恢复民办学校“民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考虑目前我市人事、民政部门实际,建议市 *** 采取以下方式实现依法行政:即由人事部门受理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由民政部门受理以纯民间资产举办的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自筹......>>

问题九:民办学校是企业单位吗? 民办学校是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指由 *** 出资组建,用于民政等非赢利事业的单位。民办学校既非 *** 出资组建,又是赢利为目的,自然就是企业单位了。现在民办学校有多种形式,全资的、合资的、合作的、股份制的。都是目前民办学校的形式。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有民营出资且以赢利为目的,所以都算企业单位。

问题十:民办学校指什么? 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学校是培养人才,传授知识的地方。从培养人才的层次上,可分为小学、中学、高等学校;从是否直接培养职业技能来看,可分为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从组织形式来看,可以分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如培训中心、培训部等。民办学校和非民办学校则是从办学主体上来区分的。民办学校有三个明显特征:
1.举办人不是国家机构;
2.资金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3.面向社会举办学校,也就是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和学员,服务于不特定的群体和公民个人,而不是只招收某个团体、企业、行业、系统和特定群体的人为学生或学员。
凡是符合上述三个标准的,属于民办学校。
从现实情况来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主要有:公民个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资金来源渠道来看,有个人自筹资金、个人智力投入(无资金投入)、个人和企业的投资、集资或入股以及捐资等。对于一个特定的民办学校来说,资金来源并不完全是单一的,可以是个人、集体、企业资金的混合。同时,非财政性经费并不排除国有资产的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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