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新农合报销需要哪些手续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注意事项:
1、参合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就医的,可先就诊,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到县合管办补办转诊备案手续。
2、就诊单位必须是当地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否则不予报销。
申请材料申请报销住院医药费用的参合农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新农合报销程序: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
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推荐于2017-11-20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此外,工作人员还提醒:符合贫困条件的,还可以带上以上材料领取民政部门的补助。
根据政策规定,异地就医包含异地居住、异地工作、异地急诊和异地转诊。异地居住是指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等,需到常住户籍地行政区域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工作是指参保人员受单位指派,需到常住户籍地行政区域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异地急诊是指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需急诊就医的。
异地转诊是指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受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诊到常住户籍地行政区域以外治疗的。参保人员赴异地居住(工作)、转诊时,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管理手续。
其中,回原籍居住人员,需提交户籍证明;投靠亲属居住人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居住证明。符合上述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但是,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支付范围:
1、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自行异地就医的;
2、报销时未能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原件、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的;
3、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您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异地就医手续。
新农合异地住院如何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