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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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的意义有以下:
1、摄影是时间的定格,是视觉与感知的延伸。
摄影是时间的定格,能将瞬间永恒化。罗曼巴特认为照片是“转瞬即逝的瞬间见证者”,是一个事件的结果,是流逝的时间中的某个瞬间曾经存在并已经过去的证明,事件的痕迹就被留在了照片上。
然而瞬间总是短暂的,并不能代表持续性的生活片段。
2、摄影是一种回忆手段。
回忆是恢复过去经验记忆的过程,记忆会随着时间而淡化,而相片能在记忆需要再想起的时刻再认或回忆的材料。人类的社会生活、生命长河在时间的流动中随之变化。而人类的记忆却十分有限,文字能记录的回忆是单薄的,摄影就伴随着这种欲望与需求诞生。
当摄影开始普及大众,家庭摄影开始变得私人。人们利用摄影来回忆与记录,即使过去的事物不在眼前,有了照片的唤醒,人们在脑中又能把它与自己的关系重新联系起来。
3、摄影是具说服力的历史或社会的证据。
与图片相比,单纯的文字说明所传递的可信度就相对降低很多。照片具备客观性和真实性,使得有些相片呈现出来的事情即使没有文字辅助叙述的理解,也能使观者感觉接近了真实。因为参与到事情中的人是无法作为一个观看者去拍摄的,所以照片本身也是客观的。
在新闻摄影中,摄影能精确地再现事物,照片作为证据而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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