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材料进场需向监理报什么东西
2022-12-13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施工单位材料进场后,监理需对进场的材料、配件及设备应当检查验收:
材料进场后,施工方应及时上报进场的材料、配件及设备等加盖销售单位红章的质量证明文件给项目监理机构,涉及安全、使用功能的材料,还应有监理现场见证,施工方取样,送检至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将复试报告一并上报至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人员收到相关资料后,进场验收,合格后在《材料、配件及设备报验单》上签字盖章,施工方方可将该批材料、配件、设备用于该工程上。
关于份数,一般报三份,监理部留一份,甲方一般不要,因为最后还要有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他们,剩下的返回给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施工中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供应的设备等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扩展资料
在项目建设中,项目的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即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发展周期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在其范围之列。
工程总承包,是国内外建设活动中多有使用的发承包方式,有利于理清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勘察设计与业主、总包与分包、执法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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