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自然灾害都有哪些?
中国国土空间上常见的自然灾害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自然灾害是地理环境演化过程中的异常事件,却成为阻碍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自然因素之一。
自然灾害系统是由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和承灾体共同组成的地球表层变异系统,灾情是这个系统中各子系统相互作用的结果。
“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且对人类社会造成了的危害的现象和事件。
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龙卷风、洪水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干旱、海岸线变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
这些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
人类要从科学的意义上认识这些灾害的发生、发展以及尽可能减小它们所造成的危害,已是国际社会的一个共同主题。
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异常变化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一系列事件。
它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要有自然异变作为诱因,二是要有受到损害的人、财产、资源作为承受灾害的客体。
扩展资料:
自然灾害的主要影响:
1、灾难会带来实质性的创伤和精神障碍;
2、绝大多数的痛苦在灾后一两年内消失,人们能够自我调整;
3、由灾难引起的慢性精神障碍非常少见;
4、有些灾难的整体影响可能是正面的,因为它可能会增加社会的凝聚力;
5、灾难扰乱了组织、家庭以及个体生活。
自然灾害会引起压力、焦虑、压抑以及其它情绪和知觉问题。
影响的时间以及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尽快适应仍然是未知数。
在洪水、龙卷风、飓风以及其它自然灾害过后,受害者会表现出恶念、焦虑、压抑和其它情绪问题,这些问题会持续一年。
一种极度的灾难的持续效果,称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即经历了创伤以后,持续的、不必要的、无法控制的无关事件的念头,强烈的避免提及事件的愿望,睡眠障碍,社会退缩以及强烈警觉的焦虑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