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些不好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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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缠足:缠足是古代妇女习俗, 指把女子的脚用长布条紧紧缠住,使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在缠足时代,大多数妇女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直到成年后骨骼定型了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缠足兴起于北宋,在宋代开始流行并逐渐演变为残害女性身心健康的陋习。
2、一夫多妻:一夫多妻,字面含义为一个男子娶多个女子为妻。我国古代一直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1912年,即民国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直至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国才真正彻底废除一夫多妻制。
2、一夫多妻:一夫多妻,字面含义为一个男子娶多个女子为妻。我国古代一直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1912年,即民国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直至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国才真正彻底废除一夫多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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