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开发票有什么影响吗?
帮别人开发票对自己有影响,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规定,按国家相关规定,不能为其他人代开发票的;
2、只要单位对外开具发票,不论是替商贸单位代开的,法律上认毕好为就自己单位的经营收入,如果金额较大,对方应该对自己所在单位进行对公转账开票据的金额。开具发票后,应该找对应相关的成本票据冲减利润就好了;
3、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锋轮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第三十一条 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第三十二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