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编制吗
法律分析:银行的员工都是企业编制,没有事业编制。 在我国,除了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机关外(其职工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是行政编制公务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都是企业,员工是企业编制,以前政企不分,银行领导有相对应的行政级别,现在随着行政体制改革深化,也都取消了。. 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中国进出口、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在转企改制。. 其他股份制银行,如北京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更是企业化经营和运作。银行员工都是企业编制,是签合同的,一年一签。
法律依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公告。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修改章程;(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