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必须有辩护律师
法律主观:
1、罪名的确定,要根据证据细节确定的犯罪构成事实;有指控才有辩护,律师的辩护要针对办案机关的具体侦查和指控。2、从您提供的信息看,还不好判断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3、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因为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及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这需要一定的刑事法律素养和辩护语言技巧。
法律客观:
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律师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五)具有外国国籍的;(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