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进料对口)业务

我司贸易方式进料加工(进料对口),外方提供客供辅料,我司针对客供辅料没有付汇,出口金额需抵减客供辅料这部份金额。这样合同100万,客供辅料20万,实际出口80万,我想咨询... 我司贸易方式进料加工(进料对口),外方提供客供辅料,我司针对客供辅料没有付汇,出口金额需抵减客供辅料这部份金额。这样合同100万,客供辅料20万,实际出口80万,我想咨询如何在外贸监测系统做报告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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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鱼游走四海7ba1c7
2012-11-18 · TA获得超过2.8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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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外贸监测系统做报告之说——进口(由委托方免费提供的)的来料,在进口时向海关提供价格贸易合同,同时申请《来料加工贸易手册》,即这客供辅料20万在进口报关时做《来料加工贸易手册》,待加工完毕出口时,连同《来料加工贸易手册》一并做出口核销——这个进口申报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就是海关对进口来料(客供辅料)的有效监管,因此无需什么另外的“外贸监测系统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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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但我司的贸易方式:进料对口。征免性质:进料加工。请问和您所回答的来料加工是怎么回事呢?我理解若是以上进料对口,是否它的进口报关手册也应该“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呢?难道它和实际进口报关单不需要匹配吗?谢谢您的回答!
追答
所谓来料加工就是由委托方免费提供料件——凡是免费提供的进口料件,经过加工后的产品复出口的都叫“来料加工”;而凡是付费购买的进口料件,其产品同样是复出口的,叫做“进料加工”。对应的加工手册叫做《来料加工贸易手册》和《进料加工贸易手册》,都是保税(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产品出口时报关时需要与手册(进口报关单等)一致并做核销。

如果你们进口的辅料是免费提供的,且用于的产品是出口的,就属于“来料加工贸易”,进口报关时需要做《来料加工贸易手册》。
百度网友c57dfe6
2012-11-30 · TA获得超过1069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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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差额核查的时候是根据进口+收汇-出口-付汇,所以你收汇为60万的话,就不用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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