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规范
展开全部
县委常委、副县长韩东亚在县政府会议室主持召开《肥东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规范》修订座谈会,应邀执笔修订《规范》的省委党校杜敏等几位专家教授到会。座谈会上,参会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规范》实施以来,对推进依法行政所取得的成效作了回顾,并结合实际工作来国家新颁布实施(修正)的《行政强制法》、《物权法》、《国家赔偿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的法律法规,对《规范》的修订提出了修改意见。
《肥东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规范》的出台,是我县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积极打造服务政府、效率政府、法治政府的创新举措。《规范》自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各职能部门严格依照规范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通过《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责任,强化了社会监督,提升了各级行政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强化了政府自身建设。二是通过规范行政行为,基本杜绝了执法随意性较大、自由裁量权过大等现象,有效遏制了以权代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现象,进一步优化了投资发展环境。三是通过规范行政行为,有效保护了群众合法利益,夯实了构建和谐肥东的坚实基础。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