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交通运输局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合理配置事业单位资源,根据《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编发[2011]35号)精神,经研究,现对你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批复如下:
一、保留市港航管理局,为你局所属事业单位,正县级;核定编制30人,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28人、工勤技能人员2人;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办公室、建设规划处、港口管理处、航运管理处(挂规费征收管理处牌子)、危化品管理处,下设市港航管理局东营港分局、市港航行政执法大队,共7个正科级机构,其中办公室、建设规划处、港口管理处、危化品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局东营港分局各核定1名科级领导职数,航运管理处(规费征收管理处)、市港航行政执法大队各核定2名科级领导职数。经费实行财政拨款。
职责任务调整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港口和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港口和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拟定全市港口总体规划和水路运输(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并实施行业管理;拟定港口航道布局规划,划定或审核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泊位、库场的区域范围,并监督实施;对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实施统一的行政管理;对港口和水路运输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实施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征收和代征港口和水运规费;对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实施监督管理;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负责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对全市港口、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和建设项目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军事及抢险救灾等物资的水路运输;管理、指导船舶引航工作;组织港口和水路运输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负责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的统计工作;收集、发布国内外港口信息和情况资料,组织开展与国内外港口间交流工作;依法对港口和水路运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章行为;负责港口和水路运输业规费征收工作的稽查;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保留东营港引航站,调整为市港航局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编制5人,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配备站长1名。经费实行财政拨款。
业务范围:负责制订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制订引航方案和引航调度计划;接受引航申请,提供引航服务;负责引航费的计收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引航员的聘用、培训、晋升、奖惩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项目研究工作;按规定负责引航信息统计工作。
三、保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为你局所属事业单位,副县级;核定编制73人,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71人、工勤技能人员2人;配备处长1名、副处长2名。内设办公室、运政科、客运管理科、货运管理科、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科、安全与培训科、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等7个正科级内部机构,各核定2名科级领导职数。经费实行财政拨款。
职责任务调整为:拟定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负责道路运输统计工作,协调各类道路运输方式相互衔接,调整、优化基础设施结构、运输装备结构和运输服务结构;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汽车租赁经营许可,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发车辆道路运输证;负责为道路运输服务的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运输信息服务、仓储理货等道路运输辅助业务的备案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站(场)站级核定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定期对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质量信誉考核;负责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发放从业资格证;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承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发放从业资格证。
四、保留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为你局所属事业单位,县级;核定编制35人,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34人、工勤技能人员1人;配备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办公室、违章处理科,下设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共5个正科级机构,其中办公室、违章处理科、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各核定1名科级领导职数,直属一大队核定2名科级领导职数。经费实行财政拨款。职责任务调整为:履行运政监察职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按交通行政处罚程序处理违章行为;治理车辆超限运输,保障公路完好畅通;配备管理交通监察专用装备设施;指导、监督辖区内的交通监察工作;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
五、保留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为你局所属事业单位,副县级;核定编制445人,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50人、专业技术人员50人、工勤技能人员345人;配备经理1名、副经理3名。内设办公室、业务科、安全技术科、计财科、材料科、保卫科、总务科,下设结算中心、公交西站、汽车保修一厂、汽车保修二厂、汽车保修三厂、汽车一队、汽车二队、汽车三队、汽车四队、汽车五队、汽车六队,共18个正科级机构,其中汽车一队、汽车二队、汽车三队、汽车四队、汽车五队各核定2名科级领导职数,办公室、业务科、安全技术科、计财科、材料科、保卫科、总务科、结算中心、公交西站、汽车保修一厂、汽车保修二、汽车保修三厂、汽车六队各核定1名科级领导职数。经费自理。
业务范围:提供城市公共客运服务。
六、保留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为你局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管理人员编制9人;配备处长1名、副处长2名。经费实行财政拨款。
职责任务调整为:监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全市县道、乡道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备案工作;组织对农村公路重大损坏案件的处理;指导全市县乡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统计工作。
七、保留市交通通信信息管理中心,为你局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编制8人,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实行财政拨款。
业务范围调整为: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的组织协调、规划和建设等工作,维护已建成的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信息网络、通讯及门户网站的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与交通行业相关的网络舆情跟踪、引导工作;负责交通新闻宣传、资料采集整理工作;承担交通服务热线等市民来电来件转办工作,完成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八、保留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为你局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管理人员编制6人;配备站长1名、副站长1名。经费实行财政拨款。
职责任务调整为: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国、省道路网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含县乡路)、地方小型水运建设项目及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范围以外的公路、水运工程的质量监督;负责受监工程交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工作;受理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参与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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