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四大基本原理
逻辑学四大基本原理:
1、同一律
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 思想都必须保持自身同一 即在同一日间和同一条件下,从同方面思考或议论同一对象的过程中,所用的概念或命题必须保持同一,前后一致。
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只有遵守同一律,才能保证思维的确定性,才能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和准确地表达思想。
2、矛盾律
矛盾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时为真。这条规律不允许思维自相矛盾,因此也有人称之为“不矛盾律”。
设p表示任一命题,“非p”表示p的否定,则矛盾律的公式是:p和非p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
3、排中律
排中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都是假的,必有一个为真。
设p为任一命题,则排中律的公式是:p和非p不能都假,必有一真。排中律要求人们面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持模糊两不可的态度,必须肯定其中一个。
排中律和矛盾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是反证法的逻辑基础。当直接证明某一命题p的真实性有难时,只要证明和它矛盾的命题”非p“是个假命题.这时根据排中律,原命题就必然成立。
4、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要确立一个思想为真,必须要有真实而充足的理由。
充足理由律的公式是:q真,因为p真,并且由p能必然推出q其中q是需要确立为真的命题,叫做推断;p是用以确立q为真的理由,叫做根据。充足理由律要求;理由必须真实;且由理由能必然地推出所要论证的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