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使用方法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 可以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积金的基本作用:购房 1、如果 申请公积金贷款 来购房, 可以提取公积金 来偿还本息; 2、如果申请商业贷款开购房,可以 提取公积金 做为购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3、如果购房过程中不需要贷款,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积金。 (二)儿女购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公积金不仅仅可以用于自己购房,也可以用于儿女购房。 1、如果申请 公积金房贷 款买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2、如果申请商业贷款来购买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作为首付款。 (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可提取公积金 农村集体土地 翻建、建造或者是大修自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四)租房可提取公积金 1、租赁经济房可提取公积金; 2、租赁普通住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五)遭遇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 家庭成员(不只限于职工本人)如果遭遇重大疾病,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这里需要以下两点: 1、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 2、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六)销户时可提取公积金 以下情况下可销户并且提取全部 公积金余额 : 1、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2、离、退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 终止劳动关系 ; 4、离开大陆且在外定居; 5、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 6、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 7、 领取失业保险金 ; 8、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 9、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低保或者特困家庭可以提取公积金 如果职工被纳入低保或者特困救助范围,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较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