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保怎么报销
门诊医疗保险的报销需要参保人携带病历本、参保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在出院时在结算窗口直接进行结算,其中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门诊报销如下:1、普通门诊。个人医保卡中的钱可以用来支付,但是个人医保卡中的钱用完了,就得自己支付。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社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社保和医院结算该社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社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2、特殊门诊。特殊门诊是指符合规定大病、慢性病,在门诊治疗也可以按照住院报销,因为医保都是只报销住院费用的,但是一些大病和慢病,不一定需要住院的,在门诊也可以做治疗的,所以才有特殊门诊了。 特殊门诊的报销是需要审核的,审核通过的人才可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