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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首先要明确车上人员的定义,车上人员是指发生事故的瞬间,在机动车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案例中,被害者是由于机动车碾压致死,在事故发生的时候,被害者已经在车体外,所以不能算做车上人员。
第二题,根据机动车商业险保险条例第19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理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案例中,虽然定损24050,但实际修理费用是11044,保险公司根据实际的修理费用赔偿,是符合规定的,也得到的法院的支持。
第二题,根据机动车商业险保险条例第19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理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案例中,虽然定损24050,但实际修理费用是11044,保险公司根据实际的修理费用赔偿,是符合规定的,也得到的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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