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山林 砍树需要砍伐证吗?

村里有一片山林,现在是空着的--荒山。现在家里的大哥说凑几十万把这片山租过来,租期30年。想在这边山林种植树木(杉树,我们这,这树比较相对来说比较值钱,不需要怎么管理)我... 村里有一片山林,现在是空着的--荒山。现在家里的大哥说凑几十万把这片山租过来,租期30年。想在这边山林种植树木(杉树,我们这,这树比较相对来说比较值钱,不需要怎么管理)我担心的问题就是,树木成林后,如果砍伐出售,需要砍伐证吗?这费用大概多少?容易办吗? (现在政策一直在变,我怕树木成林的时候,政府不允许砍伐)
PS:现在荒山种树,政府有没有补贴?
大家觉得这投资可行吗?请各位兄台指点一二,非常谢谢!
展开
 我来答
欧张珂
推荐于2017-10-06 · TA获得超过2843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622
采纳率:20%
帮助的人:161万
展开全部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
‍‍  1、依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国家保护的Ⅰ、Ⅱ级野生植物和古大树采集、采伐需依法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2、《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的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竹林、经济林、农民自用材和烧材,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交由乡(镇)林业工作站(非派出机构除外)核发;
gy780105
推荐于2017-09-05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gy780105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采纳数:5626 获赞数:29720
2012年至今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首先肯定的是砍伐树木必须要办理采伐许可证。其次,办理许可证要看此处林木是什么性质的,你在租用此山之前,应到本地林业部门去查询,看此处林木属于经济林还是防护林,如果是经济林,那么办理采伐证相对比较容易,如果是防护林,那是办不了的,只能通过关系办理渐伐证,而且非常难办。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晴雨微暖
2018-04-08 · TA获得超过823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8
采纳率:40%
帮助的人:4612
展开全部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

‍‍1、依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国家保护的Ⅰ、Ⅱ级野生植物和古大树采集、采伐需依法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2、《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的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竹林、经济林、农民自用材和烧材,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交由乡(镇)林业工作站(非派出机构除外)核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钟爱三水
2012-11-22 · TA获得超过712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16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43万
展开全部
可以砍的,到当地的林业局办理林权证,等以后树林成材了,在去申请采伐证就可以砍了,这种证跟当地的指标多少有关,现在来说都是比较好办的,政府也是鼓励的,有什么政策优惠你就要去问了,这跟当地政府和国家的项目有关,去林业局问一下。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丁二酸jp
2012-11-22
知道答主
回答量:6
采纳率:0%
帮助的人:9062
展开全部
关键是你当时买的时候签的合同,即使政策变,但是你承包了,你有使用权,有不是买卖土地,所以应该不用担心,现在植树政府有补助的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4)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