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立春在同一年有什么说法吗
2012龙年"两头春"民间称“孤鸾年”。在民间,不少人尤其是老年人常常认为没有立春的农历年份是“盲年”,不适合结婚。而“双春”年则是难得的好年景,不仅适合嫁娶生子,就是这一年长出来的庄稼都更金贵。在不少地方有种说法,叫“一年两个春,豆子贵如油”。还有的地方认为“双春”意味着“多子多福,婚姻幸福”。
双春年,即是指在一年之内出现了两个立春节气。双春年是中国纪年历法中出现的独特现象,其实是阳历和阴历之间的“阴差阳错”造成的。
阳历,是按照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规律制定的,地球公转1周为1年,分12个月,算做365天(闰年则有366天)。阴历是按月亮盈亏变化的规律制定的,以月球绕行地球1周为1月,一年为12个月的一种历法,实际天数为354天。
中国的历法就是结合太阳和月亮运行的周期制定的。这样,在阴历和阳历之间就出现了11天的偏差,于是在阴历中出现了“闰月”,来解决阴阳历中出现的时间差问题。
立春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与立夏、立秋、立冬一样,反映着一年四季的更替。立春,意味着万物闭藏的冬季已过去,开始进入风和日暖、万物生长的春季。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气候相差悬殊,“立”的具体气候意义并不适用于全国各地,所对应的地域是位于北回归线上的岭南地区。
立春,不仅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一个节气,而且在自然界、在人们的心目中,“春”意味着风和日暖,也意味着万物生长、春耕播种,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时至立春,在北回归线及其附近一带,风和日暖、万物开始生长,气温、日照、降雨等,这时常处于一年中的转折点,趋于上升或增多,可明显感觉到白昼长了,太阳暖了。
平年时,农历年只有355天左右,不可能包含两个立春(两个立春之间相隔一个回归年,有365天到366天)。而当农历有闰月时,一年就有13个月,达385天左右,就会有两个立春,一个在正月,一个在腊月。这是中国传统历法的常见现象,没有什么特别的含意。
问题在于,既然会有一年两个立春的年份,就一定会有一个中没有立春的年份。人们出于对“春”的喜爱,附会出一些不科学的说法和习俗,什么无春年是“寡妇”年、“滑”年以及无春年不宜婚嫁等,纯属无稽之谈。
阳历,是按照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规律制定的,地球公转一周为一年,算做365.24天。一年12个月,这个“月”,实际上与朔望月无关。阳历的月份、日期都与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较好地符合,根据阳历的日期,在一年中可以明显看出四季寒暖变化的情况。
阴历是按月亮盈亏变化的规律制定的,以月球绕行地球一周为一月,一年为十二个历月的一种历法。因为每月初一为新月,十五为圆月,易于辨识,使用方便,所以通常称这种历法为阴历。十二个阴历月只有约三百五十四天。
中国的历法自古就是一种阴阳历。是结合太阳和月亮运行的周期制定的。一年按太阳的运行分为二十四节气,又按照月亮的运行分为月。阴历与阳历相差约十一天,为了解决阴历和阳历的时间差问题,古人就以增设闰月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样若干年中就会有一年是十三个月,所以每19年中就会有7年“双春”,7年“无春”,这完全是人为的节气和物候的调整,与婚丧嫁娶的吉祥与否并无联系。
俗语有云:双春兼闰月,结婚好时年 ,民间还有说法:两次立春有二度春的含义,不宜结婚。其实“双春”和“无春”都是阳历和阴历之间必须“置正”安排的结果。而“无春”或者“双春”也是人为安排的结果,与运势什么都无关。
“双春”也好,“无春”也好都不能影响到婚姻的幸福。传言称,2008年无立春,很多人不愿在此年结婚。而2009年双立春,很多人想扎堆在此年结婚。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哪年结婚都有离婚的也都有白头到老的。可见,“双春”也好,“无春”也好,都只是正常的历法演变,与吉凶无关,更不可能影响到婚姻的幸福与否。按说,社会进步了,人们的思想也更开放了,不应该迷信这些说法更不会作出荒唐的举动,但就是有那些“认真”对待婚姻的情侣们。其实,婚姻幸福与否取决于两个人的感情,更取决于双方对待婚姻的态度。我们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要去迷信一些所谓的“说法”,即使它很古老很古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