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是从哪年开始实行的?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
九年义务教育的作用
九年义务教育,是对未成年人进行的公共部门职能下的教育:教他们怎样做人。使他们能在进入社会的人生道路上避免措折和陷阱,有一个独立的行为模式设计和选择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食其力地进行正当的就业和生活。
由于一些未成年人的家庭不能或能够但不覆行其教育子女的义务,使他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和生活在各种罪恶势力和诱惑下,走上不易逆转的痛苦道路,产生巨大的社会不经济和道德悲剧。
九年义务教育,是公共部门的最基本的责任之一。它不只是教育一些文化科学知识,它的最大的公共价值在于教育未成年人怎样做人:生活和就业。因此,要教他们正确认识和理解各种类型(好的和坏的)人的行为模式,各种契约模式,各种经济效应和不经济效应,各种道德和不道德现象,各种制度和游戏规则,各种情感和利益驱动机制。
特别是要选择各种文学书籍这一生活的教科书阅读。不能只教他们假象或片面现象表面现象,这样会误导他们的人生道路。要教他们向往社会的光明面,也要教他们识别和戒备社会的阴暗面。要教他们了解真实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