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扣费没扣成功,怎么办?
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登记的次月起按月办理缴费手续。办理了委托银行划扣缴费的,每月3-17日由地税部门通过银行自动扣缴,参保人须确保缴费账户余额充足;
未办理委托银行划扣缴费的,可凭社保部门打印的《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核定单》,在每月23日前到户口所在区的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占所在单位职工比例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则按市里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费
如划账当月扣缴不成功的,在账户余额充足后银行也不再自动补扣,个人应在划账当月18-23日内凭征缴核定单前往户口所在区的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1.人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登记的次月起按月办理缴费手续。
2.办理了委托银行划扣缴费的,每月3-17日由地税部门通过银行自动扣缴,参保人须确保缴费账户余额充足;
3.未办理委托银行划扣缴费的,可凭社保部门打印的《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核定单》,在每月23日前到户口所在区的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医保补缴欠费方式】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