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对十大慢性病救助政策祥细条款 30
2018年慢性病救助政策如下:
起付标准: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慢性病补助对象:
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慢性病补助标准2018年慢性病补助标准
类型病种补助标准
在职职工退休(职)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及70岁以上退休人员
Ⅰ类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起付标准:1200元起付标准:1000元起付标准:800元2、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0%
最高补助限额:2000元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5%
最高补助限额:3000元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
最高补助限额:3500元
3、糖尿病Ⅰ型、糖尿病Ⅱ型
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
5、慢性丙型肝炎
6、肝硬化失代偿
7、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8、帕金森病、帕金森氏综合症
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
10、支气管哮喘
11、活动性肺结核
12、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13、类风湿性关节炎
14、强直性脊柱炎
15、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
16、白塞氏病
17、血友病
18、重症肌无力
19、多发性硬化
20、自身免疫性肝炎
21、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22、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23、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Ⅱ类24、系统性红斑狼疮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2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6、颅内良性肿瘤
同时患有两种及两种(以序号病种为准)以上慢性病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在原最高补助限额基础上增加1000元
扩展资料:
慢性病补助报销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凭区(县)级以上(含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化验报告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向农医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门诊大病(慢性病)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经审核同意后,核准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有效期为一年,来年需重新申请审批。
消费者也可用住院病历的复印件(住院首页等)、门诊病历、抢救病历的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前往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认真填写门诊慢性病补助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社保部公章;
2、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二级以上医院近两年的医疗资料;
3、每年1、4、7、10月的1-5号收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申报资料,其余时间不受理申请业务;
4、住院诊断证明书的第一诊断必须是本人所申请慢性病的病种。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医院诊断证明书(需注明有上述至少一项并发症)及相关病历,医院检查报告单(以上材料由医院出具)
户口本,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由本人出具)
一、农村合作医疗能报销的费用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2元/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规定的药物目录);
3、检查费(检查、化验等,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结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6、输血费(手术或抢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
7、材料费(每次住院最高限额2000元);
 8、各种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及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特别注意:
1、剔除不可报销费用后,可报费用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相应打折:市乡镇卫生院100%,本市市级医院90%,市外80%,无转诊证明60%。
2、折后费用实行分段按比例结算:4000元以内报销45%;4001-8000元报销55%;8001-12000元报销65%;12001-20000元报销 75%;20000元以上报销80%。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3万元。
参考资料:
1、在医保定点的慢性病药店或者医院,联网结算的时候,一次性拿到所有的报销费用。在职职工可以拿到70%,退休职工拿到80%,居民拿到50%。
2、普通门诊慢性病病种由原来的22种增加到30种。新增加的病种需县医院、中医院、红十字医院鉴定。
3、从2018年1月1日起,慢性病费用实行月限额补偿。年平均费用分配到月,月费用必须当月使用,过期不用或超支部分费用不再纳入医保管理。
4、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80%,实行定点治疗、限额封顶管理。
起付标准规定: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
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对于同时得了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朋友们。可以按照随高不随低的原则,每人每年增加200元额度的补贴。
对于已经住院的慢性病患者,就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单独的报销待遇了,因为通常门诊的费用和医院住院的治疗费用是合并计算的。
医保补助的慢性病有:
一、慢性支气管炎
(一)准入标准
1、咳嗽、咳痰或伴喘息反复发作,每年发病持续时间至少3个月,并连续2年以上;
2、听诊时,肺部正常或呼吸音粗糙,喘息型可闻及哮呜音,细菌感染时,可出现显哕音。同时符合以上两条。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胸部X线检查。
二、支气管哮喘
(一)准入标准
1、反复发作性喘息、咳嗽、呼吸困难、胸闷。每年需住院三次以上;
2、症状不典型(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项试验阳性:
(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
(2)支气管扩张试验阳性[一秒钟用力呼气容积(FEV1)增加15%以上,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ml];
(3)最大呼气流量(PEF)日内变异率或昼夜波动率≥20%。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诊断支气管哮喘的相关辅助检查。
三、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一)准入标准
1、一年内有脑血管病史;
2、有肢体功能障碍,肢体肌力三级以下(含三级)或出观共济失调及球麻痹的;
3、头部CT或核磁等显示责任病灶(梗塞灶或出血灶)。同时符合以上三条。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头部CT或核磁。
四、高血压
(一)准入标准
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并有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1、X线、心电图或超声检查见有左心室肥大;
2、眼底检查见有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狭窄,眼底出血或渗出;
3、蛋白尿和(或)血浆肌酐浓度轻度升高;
4、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
5、左心衰竭;
6、肾功能衰竭。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尿常规;
2、眼底检查;
3、其他相关辅助检查。
五、糖尿病
(一)准入标准
明确诊断的糖尿病合并以下并发症之一及需要胰岛素治疗者:
1、微血管病变。眼底血管病变及肾病,相关检查呈阳性;
2、大血管病变。心、脑、四肢血管病变有症状及相关检查呈阳性。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尿分析;
2、血糖(空腹及餐后);
3、肾功(肌苷、尿素氮);
4、眼底检查;
5、合并大血管病变需心电、心彩、头部CT或周围动脉血管彩超等。
六、肺心病
(一)准入标准
l、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他肺胸疾病或肺血管疾病史;
2、有咳嗽、咳痰、气喘症状及肺气肿、右心功能不全体征;
3、动脉高压、右心室增大的诊断依据。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胸部X线表现;
2、心电图诊断标准。
七、类风湿性关节炎
(一)准入标准
1、符合风湿病学(ARA)诊断标准病程6个月以上;
2、关节肿胀指数≥6;
3、关节疼痛指数≥12;
4、关节功能Ⅲ级或以上。符合两条以上,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类风湿因子阳性;
2、手部X光拍片。
八、风湿性心脏病
(一)准入标准
1、心功能不全(心功3级以上);
2、心界扩大,听诊肺内罗音及单个瓣膜或多个瓣膜闻及器质性杂音,可伴有心房纤颤;
3、心脏彩超示左心房增大,二尖瓣狭窄,伴有或不伴有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瓣、三尖瓣狭窄,关闭不全。必须同时具备第l、2、3项。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心电;
2、X线胸片;
3、心脏彩超。
九、冠心病
(一)准入标准
1、心脏扩大(心脏超声提示心室扩大);
2、心功能不全(心功2-3级);
3、急性心梗病史(心电图、酶学改变等);
4、严重心律失常。必须同时具备第l、2、3项或第1、2、4项。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心电图;
2、超声心动图。
十、慢性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
(一)准入标准
1、适应人群年龄≤65周岁;
2、处于免疫清楚期、无肝硬化、肝脏储备功能好;
3、肝功能检查转氨酶超出正常范围;
4、未曾应用过核苷类似物药品及干扰素治疗。必须同时具备以上四条。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肝炎病毒定性检测;
2、肝炎病毒定量检测;
3、肝功能;
4、肝脏彩超。
十一、系统性红斑狼疮
(一)准入标准
明确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且根据临床SLEDAI积分评分标准判定疾病轻、中度活动者。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肌酶谱、肝、肾功能;
3、自身抗体。
十二、冠脉支架术后
(一)准入标准
1、有冠脉支架手术病史;
2、术后需要服用抗凝药物且有具体治疗方案者。
同时符合以上两条。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l、血常规;
2、出凝血象;
3、肝功、血脂。
如何申请慢性疾病的医保补助:
一、申请时间:每年的3月1日到15日,为申报时间。申请交到医保后,15个工作日会有审批结果。这样你就可以在一年内享受慢性疾病门诊补助了。
不过各地的申报时间可能不同,也有每个月10日以前申报的,这一点要电话咨询各地医保部门。
二、申报条件:您是否符合慢性疾病的申报条件,可以查看慢性疾病病种目录。最新的慢性疾病目录是25种。
三、准备材料:你要准备好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相关的检查资料。还要有近期的照片两张。
四、填写申请表:如果你是职工,可以向单位负责医保的人员要《慢性疾病就诊卡申请表》;
如果你是居民医保,就要向居委会要表了;如果是新农合,可以向定点医疗机构(如卫生院)要表。
五、报送:医保不接受个人递送材料,在单位或居委会将材料交到医保后,15个工作日会有审批结果。审批后会发放《慢性疾病就诊卡》。
六、享受补助:持《慢性疾病就诊卡》的参保对象,每年可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在消费超过支付标准后,享受补助。
根据病种的不同,最高的支付限额也会不同,一般会在1500元以上。
慢性病补助对象
参加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扩展资料:
慢性病补助办理流程
消费者可写到住院病历的复印件(住院首页等)、门诊病历、抢救病历的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前往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认真填写门诊慢性病补助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社保部公章;
2、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二级以上医院近两年的医疗资料;
3、每年1、4、7、10月的1-5号收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申报资料,其余时间不受理申请业务;
4、住院诊断证明书的第一诊断必须是本人所申请慢性病的病种。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在办理慢性病报销流程的时候,需要提供加盖公司社保公章的鉴定表和最近两年之内在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相关资料。
同时在住院的情况下诊断书的第一诊断必须与本人所申请的慢性病的相应病种保持一致。
据介绍,慢性病是指特定的一些需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而不需住院治疗的慢性疾病。
按照《苍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管理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目前,我县共有19种慢性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地中海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肝硬化,
尿毒症,重症帕金森氏症,重症肌无力,高血压(Ⅱ、Ⅲ期),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糖尿病,甲亢、肺结核、血友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