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女方子女随前夫,请问再婚后男方孩子还属于独生子女吗?
5个回答
展开全部
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有地方允许,有的地方不允许。因此,该家庭能否再生小孩,取决于所在地区的计生政策。
例如: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以上为不允许生的规定。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您看一下,如果不符合上面的规定,您是不能要二胎的。
例如: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以上为不允许生的规定。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您看一下,如果不符合上面的规定,您是不能要二胎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再婚后你们不再生的话应该就是独生子女,如果你们婚后又生了孩子,就不是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这种情况是属于独生子女的,夫妻间亲生子女才进行统计,可是现在都放开了生育,你们可以再要一个啊,我估计南方还是想要一个你们之间爱情的结晶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属于独生子女的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51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