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病患者的饮食禁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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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皮肤病,如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瘙痒症、湿疹、脂溢性皮炎、过敏性皮炎、酒糟鼻等,其发病与某些食物都有密切的关系。在发病期间或疾病治愈后的一段时间内,应限制或禁食鱼、虾、蟹等海腥“发物”,以及禽类食品和葱、蒜、辣椒等刺激性食物。
有些皮肤病如疥疮、体癣、白癜风等,因与饮食无关不需忌口。
某些患者只对一二种食物过敏,因此,不要对禁忌食物的范围扩得过大。患者可将吃进食物的种类、时间与症状发生的时间记录下来。若在进食后12~24小时发病,就为致敏食物。这样忌口就有了针对性,缩小了忌口的范围。
日常生活中,常常有一些人不管患了哪种皮肤病,也不管自己对什么食物过敏,凡是所谓的“发物”,统统忌口。结果造成营养不良,影响了身体健康。
对于禁忌的食物,皮肤病患者也并非要永远忌口,一般待皮肤病稳定一段时间后,可尝试吃过敏食物,从小量开始,如无特殊反应,可逐渐增加量和次数。经过反复多次脱敏,一些人对原来过敏的食物,可以不再发生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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